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凉山进程,全面提升法治为民实效。近日,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厅字〔2023〕1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建立四川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川法委发〔2024〕5号)精神,结合凉山州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凉山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凉山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包括“首要任务”“综合清单”“专业清单”三部分。其中“首要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的首要必修课程。“综合清单”不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全面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更是结合凉山实际,加入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等20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充分彰显民族区域自治特色。“专业清单”即与本领域、本行业实践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在各自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需要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用党规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把凉山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凉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